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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微信传递国家秘密的法律规定

时间:2024-11-18 12:01:43

@河西人 一分钟学保密(第六十八期):失泄密的特征和使用等办公的注意事项

微信等网络即时通信工具使用的注意事项

1.网上办公禁传密。微信、钉钉等社交媒体,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服务, 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公开信息和周知性的一般信息 ,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、内部文件等敏感信息。

2.网上聊天不涉密。在私人交往通信中,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、不得将已知悉的国家秘密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中传递、转发,以免造成国家秘密泄露。

3.公众号上不发密。机关、单位应当在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,对拟公开登载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,确保“上网不涉密、涉密不上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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